华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华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理念和发展目标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体现,并充分结合省委、市委、县委相关会议精神,符合华宁实际,是新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明确、目标体系完整、措施举措可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乃至二○三五年,将是华宁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期,发展基础更实、发展动力更强、发展空间更大,同时也是进入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和构建新格局的关键时期。美好未来令人期待,到达路径更加崎岖,我们要客观分析研判形势,找准问题、短板,充分对待困难,认清机遇和风险,以主人翁的态度不断增强责任心,不断敢于担当作为,识变、应变、求变,精准施策,锐意进取,奋力开启华宁建设社会主义新征程。
会议要求,要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以创新为根本动力,围绕“一都两区三基地”发展定位,不断激荡滚石上坡的劲头、勇攀高峰的斗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努力建成宜居宜业幸福新华宁。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华宁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振奋精神,紧盯目标,为全面实现“十四五”时期和二○三五年华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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