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按照《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办法》和《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满意度测评办法》要求,2022年1月13日,玉溪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5个市直部门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监督机制,营造审计整改良好氛围,推动制度机制落地落实;要从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梳理分类和分析研究,督促各责任单位深入查找原因,提高审计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既要纠正问题,又要从改革的视觉审视问题,以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推动标本兼治。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在落实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实效、转化整改成果上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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